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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政工处 日期:2017.01.13

各处室、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新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2017年1月8日公布)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暂行办法》(青电大校发〔2016〕41号)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高校教师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学校教师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力争三年内建立起我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健全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坚决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二、科学评价教师能力素质。根据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属性和教务教学的岗位要求,注重考察教师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适当降低论文和科研成果等评价指标的权重,不将论文作为评价我校教师的限制性条件。教师可通过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设计文件、教案等成果形式替代相同级别的论文。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教师按照《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暂行办法》规定申报的论文、科研数量限制在3个以内,申报的论文、科研应代表本人最高学术科研水平。

三、突出评价教师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的权重。教学管理部门应重点考核教师近五年的教学情况:

1.参加网上教学活动的情况。按照教师每学年申报的学校教学计划内安排的课程,重点考核教师网上教学活动的情况,包括课上和课后及时回答学生提出的学习问题、批改学生作业、在电大在线论坛上发帖与学生交流等教学活动。

2.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活动情况。重点考核教师参加国开系统、省市和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学成果评比、大赛。

3.制作符合学校规定和要求的网上教学资源。重点考核教师完成各类多媒体课件的情况并形成相关成果。

4.积极开展学习支持服务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完成学历教育学习支持服务的班主任的情况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青岛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