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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7.01.10

2017年春节、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教职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鲁教厅办字〔2016〕56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观念

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严密部署,明确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要在寒假放假前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以防火、防盗、防抢劫、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防网络谣言、防暴恐和反邪教、反传销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救能力。

春节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时一定要乘坐正规营运车辆,严禁酒后或疲劳驾车。尽量少开车或不开车,外出注意天气变化,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要爱护环境,提倡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如有燃放,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严禁在楼道、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以免构成火灾隐患和意外伤害。提倡尊老爱幼、相互体谅,不要影响他人休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

要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信谣不传谣,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要勇于与错误的思想言论做斗争。

三、开展排查隐患

寒假前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查找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以落实,确保寒假期间用电、用火、用水、用气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部门长和安全员要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积极开展安全检查。

四、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门卫值守,严格对外来人员的查证和对携物出校人员的查验;加强校园巡逻、楼层巡逻以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工作;做好接、处警服务,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和防范措施。

(二)做好对水、电、暖、气、电梯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对校园内的地下管网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做好校内食堂的饮食卫生工作,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防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好有关防范措施。

(三)综合楼周一至周六每日8:00至18:00开放,其余时间封闭。校企合作单位要报备寒假期间出入校园的车辆及人员名单。安保人员有权查验人员身份,不服从管理者将拒绝其进入校园。

(四)落实值班制度。校领导值班、中层值班、办公室值班、夜间值班、专业人员值班要各司其职,严格履职,坚决杜绝空岗、漏岗,随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有效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误报、漏报或迟报。

                       

 

                     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青岛创业大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