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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开展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日期:2024.02.27

各分校、学习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扎实开展好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开展活动思想认识

开展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是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教育系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强化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开学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牢固树立“开学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的思想,扎实开展好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教育和动员全体师生切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安全意识,迅速进入开学状态,严防开学期间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实现人员全覆盖

各单位在春季学期开学后必须通过开学典礼、工作会议、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师生上好安全开学“第一课”。其他原因未能返校或不在学校的,各单位要把安全开学“第一课”作为师生返校前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认真组织授课,不得由其他培训代替。安全开学“第一课”要严格落实覆盖全员要求,对因值班值守、休假出差等未参加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

三、精心准备授课内容

安全开学“第一课”是政策形势课、思想动员课、警示教育课、安全部署课。

(一)要讲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讲清各级党委政府对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讲清师生员工在安全方面的法定义务、安全纪律等重要内容。

(二)要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红线》等宣传教育片,通过教育领域发生的事故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全体师生员工深刻认识安全事故给学校、家庭、个人带来的严重损失,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师生员工真正汲取教训、受到警醒。

(三)要分析本学校面临的安全形势,围绕本学校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学校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宣传发动和检查督导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并加强对安全开学“第一课”开展情况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通过网站、微信等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对学校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未按规定组织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的学校责令整改,对未开展活动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人员责任。

请各单位于2月29日前将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及统计表报学校教务处。

联系人:郑晓堂 0532—58661942

邮箱:vff8844@dingtalk.com



《生命重于泰山》


《红线》



青岛开放大学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