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及《2023年青岛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要求,为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68号 青岛开放大学综合楼6楼
三、资格审查范围
书法专业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附件1)。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青岛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A4纸正反打印,手写签名);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学历学位证书中未体现《岗位汇总表》中所列的专业方向,需提供所在毕业院校提供的相应证明(所学专业方向证明、成绩单等);
4.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2),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青岛开放大学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我校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如有异议,可致电或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0532-58661913
附件:
附件1:书法专业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无业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