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邀请: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青岛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消防维保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真诚邀请符合资质要求、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1、项目名称:青岛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消防维保项目
2、项目内容:青岛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内消防系统设施维护保养和调试检测
二. 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联合体,具有合法的营业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备消防维保乙级以上资质的许可区域为山东省或青岛市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企业可对上述项目参加投标。
三. 投标截止时间:
凡具有相应资质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于2015年10月22日上午14:00时前将报价文件送至青岛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青岛市大连路16号),报价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投标须知:
1、投标工程量:火灾报警系统点位数量为2320个,防火卷帘门3樘,气体灭火系统216立方米。
2、报价为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总价,一次报价,不得更改。大、小写金额不符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合计为准。
此次采购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确立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一旦中标,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即为合同包死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价格不予调整。
3、招标文件中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1天内按招标邀请中说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书面答复。
招标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日内,在青岛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4、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青岛广播电视大学会议室
5、无效的投标
(1) 超时送达;
(2) 投标文件未密封;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4) 在投标文件中未响应工程量。
(5)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未能对投标疑点给予澄清,在这种情况下,评标小组将视作投标商自动弃权;
(6)在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服务承诺;
(7)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及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修改
投标方应将准备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具有授权书),同时加盖公章;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投标报价应为最具有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7、评标原则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选出中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标人;
评标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中标的原则。
招标方认为某一种产品报价不合理时,有权放弃该产品的采购。
8. 评标办法及标准
满足需方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9、它注意事项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根据投标和评标情况,招标结果可能是一次定标,也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
10、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联系人:尉世强,联系电话:1366532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