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学院、教学点:现就做好2017-2018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的结题工作以及2018-2019年度的校级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2018年度科研课题结项工作
1.结题报送的成果应与立项通知相符。如有变更,需填报《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青岛创业大学)校级课题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其中研究内容与原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等有重大出入的视为无效。
2.结题报送的成果必须是完整的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软件程序、网站建设等应用性成果。
3.学校要求,校级科研课题须在《青岛继续教育》上发表论文方可结题。
4.结题申报需向导学科研处报送鉴定材料4套(1套存档,3套提交专家鉴定),每套材料包括:《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青岛创业大学)科研课题结项申请书》、研究成果,同时须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
5.未能如期申报结题的需填报《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青岛创业大学)校级课题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并获批准延期。
二、2018-2019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
1.课题申报须紧扣学校工作,选题方向包括: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研究、新时期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方法论在终身教育领域的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远程开放教育研究、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继续教育研究、社区教育研究、海洋教育研究、教育信息化研究、教师发展、学科研究等。
2.鼓励使用不同的研究范式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课题研究。其中,特别鼓励使用实证研究(包括质性研究和定量研究)、行动研究等研究方法,促进科研与工作的深度融合。
3.立项课题的预期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论文、编著、教材、网站平台的开发应用等。
4.每课题只限报1名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青年课题可由助教担任课题主持人,年龄应为40岁以下。课题组成员总数不超过8人。
5.上一年度作为主持人在学校课题立项但未完成的,本年度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课题。
6.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书面保证先期成果真实有效、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
7.申报立项课题需填报《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青岛创业大学)科研课题结题申请书》,报送4份纸质材料(1份存档,3份提交鉴定专家);同时须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
三、科研课题立项、结项评审流程
1.2018年12月15日前提交立项、结项相关材料。
2.由校学术委员会及相关专家共同评议课题的立项和结项。
3.各申报立项、结项汇报人均需制作PPT,并在评审会上做8分钟以内的汇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68号综合楼1106室
联 系 人:孙治国 李蕊
联系电话:0532-58661932
邮 箱:1223227950@qq.com
附件:
1.《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青岛创业大学)科研课题结项申请书》.docx
2.《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青岛创业大学)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3.《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青岛创业大学)校级课题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docx
青岛广播电视大学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