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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青岛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处 日期:2021.03.15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方案、青岛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启动2020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青岛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开放专科的优秀在读学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二、奖励标准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青岛开放大学奖学金由青岛开放大学专项基金出资,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在读期间无违纪行为发生。

2.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在网上学习、小组学习中表现突出。

3.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社会志愿者等活动;或者能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4.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学习成绩优良。

5.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够带动小组或班级的其他同学积极学习,并且小组(班级)其他成员的成绩较好;或积极组织(参与)学校(班级)的集体活动,建言献策,并带动同学参加活动。

6.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不受奖学金分配名额限制且可适当放宽第4条款中所列条件要求。(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厅、办、委、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7.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申报青岛开放大学奖学金可适当放宽第4条款中所列条件要求。

四、申请方法

1.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咨询在读分校、学习中心和学习点以及班主任,了解名额指标。

2.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通过在读单位的班主任上报材料或者直接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

3.自行申请的请于2021年4月5日之前,将材料发送至:31549878@qq.com,逾期不再受理。

4.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青岛开放大学奖学金不可兼报。

5.申请人需提交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或参加社会志愿者等活动证明。

五、人员确定

学校设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评审,并确定人选。

六、咨询电话

董老师:15053205886


附件:

2020年度国家开放大学(青岛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