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确认2011-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的通报》、《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驻青部队领导机关关于表彰确认2011-2012年度青岛市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标兵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报》,对新评选及复查合格的单位进行了表彰,我校经复查再次被确认为“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和“青岛市军警民共建标兵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