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青岛开放大学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青岛政务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青岛开放大学对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2023学年,青岛开放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山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立德树人,深化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目标,将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监督学校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完善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按照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对公开内容进行了分工,各部门、单位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
为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及时回应各类社会关切,学校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不断强化学校网页、OA办公平台、会议、文件、校内公告栏、校园电子屏幕等传统常规信息平台建设的同时,通过官方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学校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通过“12345”政务热线、电子邮箱等途径和方式,认真听取校内外人士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建议并及时予以答复,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问题,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实效。
(三)严格保密审查,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师生与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对拟公开信息从严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度,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学校网站、校报、继续教育杂志、电子屏幕、会议纪要、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主要内容涵盖学校概况、教学科研、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学生管理服务信息等多方面工作。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16日,学校共印发文件133份。通过学校主页发布重要信息、图片94篇,在国家和省市级主流媒体发布宣传报道62篇,编辑出版青岛开放大校报4期,《青岛继续教育》4期,官方微信推送310条图文。
(一)学校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学校网站、相关部门单位网站、信息公开网站等及时公开学校基本情况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办学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年度计划、重要统计数据、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信息,同时对变化的数据进行及时更新。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方面
不断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政策及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平公正招生录取原则,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招生网站及相关部门网站及时公布教育部清单要求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开放教育、基层干部学历教育、成人教育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情况,切实保障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财务资产收费信息公开方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收到青岛市财政批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后,按照市财政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网站对《2022年度青岛开放大学决算》《2023年度青岛开放大学单位预算》等进行公开公示。在信息公开栏目中的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板块发布各类财经政策和服务指南,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持续加强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涉及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采购和基建工程、重大维修工程的招投标信息情况在网站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方面
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方面,在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名单、拟聘人选公示等环节继续强化实施全程上网,及时公布工作进程和结果。在职务评聘晋升方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工作,做到通知、申报、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名单公示等各环节全程公开。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相继在信息公开、创优提质栏目发布了《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等,涵盖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基本情况、学生数量、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等基本数据和人才培养特色、质量保障、专业建设与特色发展等实施情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情况。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在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工作中,各项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等均按程序和要求在学校内部信息、学校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未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对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投诉、来电来函咨询工作,均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认真研究予以解决,由各职能部门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回复。根据反映情况切实改进和完善工作。学校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主动通过新闻媒体与社会公众产生良性互动,信息公开效果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2022-2023学年,学校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学校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提升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和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细化并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提升师生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青岛开放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