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简介:
于春山,男,现年七十岁,中共党员,原籍山东省潍坊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博士,高级检察官,1988年9月—1991年6月,在青岛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大专班就读;1993年9月—1996年6月在山东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法律系本科班就读;2017年1月—2019年1月在青岛开放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班就读。1970年参加工作,2013年从青岛市四方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岗位退休。2014年担任青岛市市北区百姓宣讲团团长至今。2016年获中央宣传部“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称号;2017年获教育部“全国百名百姓学习之星”称号;山东省“最美老干部志愿者”、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首届最美老干部”等荣誉。
事迹介绍:
于春山同志现年70岁,1970年参加工作,1972年12月应征入伍,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月退伍,2013年退休。于春山的一生是学习的一生。他在1970年初中毕业时没有升高中的时机,就当了工人。直到1980年他利用6年的晚上时间参加夜校的文化补课,获得了初、高中的毕业文凭。为了园少年时代的大学梦,他努力自学,于1988年参加成人高考,考入了青岛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的大专班。他当时在四方区检察院反贪局工作,无论多忙,他都认真参加学习,并把学到的法律知识用到办案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1993年他又参加成人高考,考取了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本科班。1996年以优异成绩毕业。1998年又考取了复旦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2014年在他60周岁时又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2016年10月毕业后,又参加了青岛开放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班。就读期间,他还被评为优秀学员,获得国家开放大学一千元奖学金,并在青岛校区为同学们作学习交流。2020年又参加成人高考,考取了青岛大学应用心理学系本科班函授班,2023年1月毕业后,又参加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家庭教育指导师课程学习,年底考取了该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师执业资格证书。2024年1月开始又自学澳门大学历史系博士课程。他说,生命不息,学习不止。在终生学习的道路上他一直坚定地走在同龄人的前列,起着很好的作用。
于春山的一生是无私奉献的一生。他在检察院工作的21年中,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用于办案工作,办理了很多大案要案,是专家型人才。从1991年开展义务宣讲以来,为学校、企业、街道、社区各类群体开展法律普及,由于成绩突出,2002年被中央政法委、共青团中央等七部门评为“全国百名优秀法制教育辅导员”;2004年评为山东省“普法教育先进个人”。退休后他更是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宣讲之中。先后被选为山东省宣讲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红色宣讲专家,山东省委讲师团理论宣讲员;青岛市学习强国名师团名师;青岛市高校思政课专家库成员;青岛市党课专家库成员;每次党的主题教育都是市区两级宣讲团成员。十年来一直担任市北区百姓宣讲团团长。自1991年义务开展宣讲以来,已经33年,共宣讲1950多场次,听众超过18万多人。撰写讲稿170万多字。
退休11年来,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退休不褪色,一直奋战在基层党的理论宣讲第一线。他虽是花甲之年,但不图报酬,不计名利,无怨无悔,始终如一。不仅走遍了青岛市的大街小巷,而且走到聊城、威海等市宣传。为了增加宣讲的真实性和感染力,他数次自己驾车外出实地采访学习。先后赴北京中国共产党历史纪念馆、山东孟良崮战役旧地、焦裕禄纪念馆、河北西柏坡、陕北延安及习近平总书记插队的延川县梁家河村、上海中共一大会址等地采风学习,寻找最有教育意义的典型事例,用在宣讲之中,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他不仅到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军营进行宣讲,还到青岛监狱,为服刑人员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讲,被青岛监狱聘为政治法律教育专家。他不顾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经常加班到深夜。为了确保宣讲内容的精准性,他反复斟酌稿子的结构、内容、事例和语言,常常会为了核对一个数据花费几个小时、翻阅数十件文献资料。他的课程安排很紧,经常一天宣讲两场,平均每年达150多场。
2017年6月,他取得了山东省精品课一等奖成绩。同年12月26日在山东省理论宣讲会议上做个人典型发言,受到省委宣传部的表扬。他还多次到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电大即墨校区等作过多次宣讲,他的《大学生 请与法同行》宣讲受到好评,2017年被聘为青岛市高校思政课专家库成员。2015年度被评为市北区“十佳道德模范”。2016年10月被中宣部评为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2016年12月被评为山东省四德榜“榜上有名”人员;同时还被评为山东省“最美老干部志愿者”;2017年10月被评为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同年12月被评为山东省“学雷锋最美服务志愿者”;同年12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百名“百姓学习之星”;2018年6月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被评为青岛市首届最美老干部称号。2018年5月15日《人民日报》刊登报道和照片《基层宣讲“不老松”》;2020年7月17日《学习时报》刊登他写的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经验文章。2022年7月29日《半岛都市报》用二个版对他宣讲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于春山是青岛市第十三届党代会代表,还是市北区第二、三届党代表,2021年6月创建了全市第一个以他的姓名命名的党代表工作室,义务开展宣传党的理论、义务开展法律咨询和免费进行心理健康咨询等多种活动,被市委、区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党代表工作室。近年来还积极参加市区两级退役军人工作站的活动,为退伍老兵和军烈属进行法律服务活动。2023年,他还为市北区老干部公众号录播宣讲视频10个,为青岛市老干部局录制主题教育的宣讲视频1个,节目播出后,收到极大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