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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法学、社会工作专业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日期:2023.01.12

各分校、学习中心: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通知(国开学位函〔2022〕7 号),合作高校中国政法大学对本科法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申报时限要求,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士学位授予对象

      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1月及以前毕业的本科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学生。

      2023年7月及以后毕业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

      说明:以上毕业时间指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上所载毕业日期。

      二、学士学位申报

      1.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5日之前。

      2.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合作高校学位材料明细表(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将上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及时告知学生本人,确保学生的知情权。

      2.各单位提前摸排本单位拟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的基本情况,即日起开展学生的课程成绩以及学位论文写作质量等预审工作,评估学生是否能够通过2023年1月批次的毕业及学位成绩终审,按照教务处毕业(学位)审核相关工作要求提报材料等。

      3.各单位应及时关注2023年1月批次的毕业(学位)预审和复审工作进度,加强对拟申请以上专业学士学位、但尚未达到相关条件学生的跟踪与服务,确保学生能够在学位材料提报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毕业(学位)成绩终审。

      4.各单位对照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材料提交明细,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报相关专业的学位申报材料。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合作专业学位提交材料明细

 

           

附件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合作专业学位提交材料明细(2022秋版).xlsx

             青岛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