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我校在报告厅召开专兼职教师培训会议。校党委书记、校长黄同华讲话。李宏副校长主持会议。全校教师与会。
黄同华指出,学校新出台的“专兼任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是依据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要求,按照青岛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参考兄弟院校做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的。该办法经全校教师反复讨论,几易其稿,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全校教师必须遵照执行。按照“办法”要求,学校还将对教师的任教资格做出统一规定,对教学工作进行一系列改革。
黄同华强调,改革是学校事业发展的内在需求,要在认真研究总结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教学改革,特别是在课堂教学和课程资源建设上下大力气。要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开展“评选受学生喜爱的优秀教师”活动。
会上传达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对教师任职资格和“青岛电大专兼任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对工作量的划分、选课和教学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