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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专项整治食品安全 六部门立下“军令状”
日期:2011.05.03

    昨天,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青岛市出台七项措施来保障全市食品安全,后期还将启动“食安大行动”整治活动,以及出台贯彻意见,将跟责任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

    农产品从源头治理

    山东省青岛市将开展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对国家规定在蔬菜、水果、茶叶上不得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食品动物禁用兽药、鱼药、其他化合物,加强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探索实行定点许可经营等制度,实施可追溯管理。

    严格落实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五项制度,通过动态监管,实现高毒高残留农药可追溯管理。深入开展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整治,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发生。

    添加剂生产建台账

    山东省青岛市将开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承诺台账”制度,严格食品添加剂的备案管理,并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行为。

    山东省青岛市将加强食品小作坊的治理整顿工作,淘汰一批不具备条件的小作坊。对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加大督办力度和无证查处力度,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生猪批批抽检“瘦肉精”

    山东省青岛市将以中、小型食品经营店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全面落实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全力推行质量承诺制度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

    以批发、屠宰、物流配送等关键环节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高危产地、高危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确保批发市场重点蔬菜品种批批农药残留抽检,备案屠宰企业入市生猪批批“瘦肉精”抽检。

    严管餐饮消费

    山东省青岛市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信誉度管理、中小餐饮企业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建筑工地食堂卫生标准化管理和“健康校园”创建等。其次还要推进餐饮业专项整治,重点规范小餐饮和集体食堂卫生管理,抓好中小餐饮业及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配送餐企业卫生监管,规范餐饮企业经营行为。此外还要搞好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时发布健康消费预警。

    快查快处非法添加

    青岛市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一旦发现违法添加要快查快处,第一时间查封问题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并给予严厉经济处罚。

    对故意添加的,一律吊销证照、罚没设备,企业负责人不得再从事相关食品行业。对涉案政府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开除公职。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食品安全首问负责

    山东省青岛市将健全从区市到乡镇、街道办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立即受理、迅速上报、限期查处、及时反馈。针对“小作坊”、食品摊贩、“前店后厂”等监管问题,能够达到发证基本条件的,可以准许其限定范围经营,如经整改确实达不到基本卫生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定期公布黑名单

    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把好第一关口,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场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对食品安全不合格企业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屡禁不止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逐出市场。青岛市要求各部门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总体宣传计划,深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陈勇)

本文来源:http://www.qdcu.com/news.show.php?article_id=1219&class_id=30